【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監察委員陳永祥、程仁宏,昨日到桃園縣巡察桃園縣政府執行老街溪整治相關工程時,要求桃園縣政府在兩年內執行相關工程,應以「三不」和「四保障」為目標,打造都市內河川整治的典範,吸引國內外人士觀摩學習。

監察委員陳永祥、程仁宏昨日在監院巡察秘書陪同下,到桃園縣進行監察院100年度第1次地方巡察。相關人員在中壢市公所禮堂聽取黃宏斌副縣長和縣府水務局長李戎威的簡報後,並前往老街溪拆蓋河段的現場巡視。縣府陪同巡察的還有環保局長陳世偉、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明、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委陳盛等縣府局處首長和業務科科長。

黃宏斌副縣長指出,桃園縣政府爭取中央政府補助和以地方自籌經費近20億元,動員13個單位,提出31項計畫,預計在2年內,完成老街溪整治相關工程。監察委員陳永祥、程仁宏聽取簡報後,要求縣政府在執行相關計畫和推動相關工作時,應朝向「3不」和「4保障」為目標。所謂「三不」,就是:經費不浪費、基程不延誤、民眾不抗爭。不但要和民眾充分的溝通,還要掌握進度,及時完工。至於「4保障」就是要:以防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水質避免污染、以親水環境讓民眾可以近水、保障工程品質監工驗收不馬虎。

監委並建議縣政府,在規劃和施作相關工程時,注意使用綠能和節能的設備,施工期間和完成後的維護工作,也要注意到生態維護工作。

巡察監委強調,桃園縣是國門之都,推動老街溪整治工程要有建立典範為目標,以都市內河川整治的成功經驗和建設的成果,吸引國內外人士到桃園縣觀摩和學習。

圖說: 監察委員陳永祥、程仁宏,到桃園縣巡察桃園縣政府執行老街溪整治相關工程,副縣長黃宏斌(右一)和縣府水務局長李戎威(左一)、環保局長陳世偉(右二)、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明(右三)、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委陳盛等縣府局處首長和業務科科長陪同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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