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近日衛生局接獲醫院通報,民眾疑似誤食河豚導致食品中毒就醫。
衛生局表示,民眾係於市場購買不明魚類返家自行烹煮,食用30分鐘後即產生唇舌發麻及手麻症狀,因症狀持續加重且食用者均有相同症狀,家人才驚覺該魚類應為河豚,隨即前往就醫,目前狀況好轉,但仍留院觀察中。
衛生局除派員前往醫院了解案情並請將食魚檢體送驗外,亦前往該市場稽查,雖現場並未見有販售河豚之業者,但衛生局仍現場輔導市場內魚販應販售安全且來源明確的食材。
衛生局指出,河豚為暖水性之魚類,分布於溫帶、亞熱帶和熱帶海域,在台灣近海有30多種。其毒素為河豚毒素(tetrodotoxin),因種類、地域及季節不同而有毒性強弱之分,其中卵巢、肝臟含有劇毒,腸、皮膚含有強毒,也有肉中含毒者。中毒症狀通常在食後10~45分鐘產生,但亦可能延遲至3小時才產生。毒素主要以影響神經系統為主,常見症狀為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症狀一般不會持續太久(很少超過24 小時),但嚴重時則可能導致複視、無法發聲、瞳孔擴大、眼肌無力、抽搐、血壓下降繼而肌肉鬆弛、橫膈膜運動停止造成呼吸衰竭而死亡,死亡率約為61%。根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資料顯示,河豚毒素中毒在97年曾發生過1起,4人中毒;98年2起,13人中毒,可知在台灣雖不常見但是卻不可不防!
國內以往發生的河豚毒素中毒案件,多因不明瞭自己吃的是河豚,或吃到其他非河豚,但卻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品(如蝦虎、貝類、螺類及不知名的魚種),亦曾有因調理不當導致中毒的案例。而河豚毒素因具耐熱性,無法以加熱方式將毒素破壞。
衛生局劉宜廉局長提醒民眾,預防河豚毒素中毒的方法為避免食用來路不明,或自己不認識的水產品及加工水產品(如魚鬆、香魚片等),避免食用毒性較大的內臟部位。如果食用水產品後產生上述的中毒症狀,先催吐將胃內容物排出,並儘速就醫,以免因中毒嚴重,造成呼吸衰竭而死亡。
圖說:桃園縣民眾於市場購買貌似河豚不明魚類返家自行烹煮,食用30分鐘後即產生唇舌發麻及手麻中毒症狀,緊急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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