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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昨日核定觀音工業區俊紡實業自6月4日起停工1個月改善廢水處理設施,並經環保局確認完成廢水處理設施,不致造成環境污染,才得以恢復生產作業。
  

觀音工業區俊紡實業公司遭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兩度查獲繞道排放未經處理之廢水,且水溫高達40度,經環保局要求限期停工改善後,業者於6月1日函文環保局,要求自6月4日起自行停工1個月進行廢水處理設施改善工程,並積極向工業區服務中心申請廢水全數納管至工業區污水廠統一處理。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俊紡實業於5月16日凌晨遭環保局稽查人員查獲,將未經處理的事業廢水,直接接管到放流管線排放,而開單告發且限期改善後。復於5月29日凌晨,經環保署通報,由環保局再次查獲相同違法情事。俊紡實業因連續違法排放廢水,且經環保局連日監控,並確認該廠廢水處理設施效能及設施均不足以負荷處理廠內廢水,即要求限期自行停工改善,否則將予強制勒令停工。因此,俊紡實業於6月1 日正式向環保局提出自行停工改善計畫,並自6月4日起停工1個月改善廢水處理設施。
  

環保局為徹底杜絕縣內重大污染案件的發生,特別針對經常遭民眾陳情檢舉的污染事業和工廠,採取勤查重罰稽查作業。另考量不肖廠商,常利用稽查人力較薄弱的時段進行偷排,因此,即使人力吃緊,仍排班24小時加強執行水污染稽查管制。
  

環保局表示,近1個月以來,稽查處分包括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事業等10家次繞流或排放高濃度廢水污染河川案件,處分金額超過500萬元,其中富順、景美及俊紡因情節重大,已陸續停工改善。
  

環保局強調,針對繞流排放類型繁雜,環保局除秉持毋枉勿縱原則,嚴密監控;並深度查核廢水處理設施效能及設施現況,若業者確屬非停工無法改善者,即嚴格要求自行停工,否則採行勒令停工。﹝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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