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人員日前在大園二期工業區週邊巡查時,發現許厝港一號橋下水質呈現黑色,立即沿水路往上游追查,竟又發現該廢水係從遠東化學精密公司後方圍牆滲出,經採樣檢測酸鹼(pH)值為10.3,不符放流水標準,隨即進廠稽查,要求廠方操作人員立即維修止漏並回抽處理。
遠東精密化學公司日前才因將完全未經處理的紫紅色強酸性有害廢液,繞流排放至雙溪口溪,將被環保局發文勒令停工,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事隔不到一週,又被查獲排放廢水。
遠東精密化學公司薛姓廠長解釋因為廢水暫存池體龜裂,才導致池內廢水外滲流入廠外水溝,絕非蓄意偷排。但,廠方人員仍舊未於事故發生時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在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等到稽查人員到場告知,才派員前往修繕,環保局將加重裁罰,以敬效尤。
另,環保局稽查人員於龍潭烏樹林工業區週邊巡查時,發現瑞大鴻科技材料公司放流口水質異常,立即下車採樣檢測pH值高達10,不符放流水標準,除要求廠方操作人員立即停止排放並回抽處理外,隨即進廠稽查。該公司吳經理坦承,因廢水處理設施的液鹼加藥控制器故障,導致液鹼添加過量,立即更換加藥控制器。經該局稽查人員再度量測放流水之pH值已降至8.8,符合放流水標準,認定改善完成。
環保局表示,許多業者都是遭到環保局稽查人員採樣檢測不合格,才聲稱廢水處理設備故障,但卻未於設備故障的第一時間,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造成污染蔓延;亦未向主管機關報備,推諉卸責,極不可取。
對於未經許可管線排放廢水,或繞過現有處理設備將未處理之廢水排放等違規情節重大工廠,環保局得命其停工。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許可證或勒令歇業。如查獲事業偷排廢水行為,涉及不法利得者,並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追繳,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圖說:遠東化學精密公司後方圍牆滲出黑色廢水,經採樣檢測酸鹼(pH)值為10.3,不符放流水標準,環保局將加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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