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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科曾繁信股長日前率隊前往南崁溪蘆竹段巡查,行經蘆竹鄉內溪路至華震公司雨水放流口時,發現有廢水排出,且似有異常,立即採樣檢測水質,pH值9.2,屬鹼性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隨即進廠稽查,查獲該公司排放鹼性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業者辯稱抽水馬達跳電故障,卻未通報環保局,且未採取任何緊急應變措施,任由廢水溢流排出廠外,污染南崁溪,環保局責令立即停止排放,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至少開罰27萬元,並於現場監督至完成改善為止。

 

環保局提醒業者,務必定期檢查維護廢水處理設備和操作是否正常,發生事故,應即通報環保局。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也應在場執行業務,不得擅離職守。凡是在環保局稽查人員到場時,才以「設備故障」為由,意圖狡辯,規避處罰,都無法被接受。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如因嚴重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將被廢止專責人員證書,5年內不得再請領。

 

環保局稽查科長林立昌表示,廢水處理設備零件汰換費用通常不算昂貴,廠商千萬不要為了省錢,捨不得汰舊換新,等到污染環境被查獲重罰時,才深深感受到:省小錢反而花大錢,還損及商譽,得不償失。被告發處分的工廠,環保局都會進行複查,並列入優先管制名單,增加稽查頻率。若經認定違規情節重大,將依法勒令停工。如有違反刑法規定,再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呼籲業者,平時應加強自主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千萬不要有僥倖投機行為。同時鼓勵民眾,如發現任何污染行為,都可透過0800-066666報案專線向環保局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圖說 蘆竹鄉華震科技公司排放鹼性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業者辯稱抽水馬達跳電故障,卻未通報環保局及且採取任何緊急應變措施,任由廢水溢流排出廠外,污染南崁溪,遭環保局告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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