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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有關本縣某國小教師與學生在畢業旅行途中互動行為不當一事,桃園縣教育局已組成專案小組檢視學校處理過程,並詳究性平法相關法令,縱使被行為人及其家長否認被性騷擾,不願追究,然光碟影片顯示事證明確,學校性平會決議性平事件不予成立與法未符,故教育局已糾正學校。

 

學校隨即於昨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將確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等相關規定,對該案確實進行調查,並對學生持續進行心理輔導,協助學生穩定情緒,儘速恢復正常學習。

 

此外,依據性平法第23條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5條等相關規定,學校於調查性平事件期間得採取必要措施保障當事人受教權或工作權,學校將依上開規定調整案內教師導師職務,以避免調查期間對學生受教權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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