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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鐵面無私,4月份針對縣內五大公共營建工程工地管制專區擴大執行巡查和稽查作業,開單告發10件次工地未依規定設置空污防制設施,總計裁罰金額達126萬元;環保局要求公共工程應為民間工程的表率,更應編列充裕的環境維護經費,維護工地的維護品質。

 

縣府環保局空氣品質保護科經由公共營建工程工地的稽查,發現絕大多數工程經費中,依規定應編列總工程費0.3%-3%的安全衛生、交通維持和環境保護費用,卻都只編列0.5%左右。而這項費中又多用於安全衛生和交通維持之用,所以環境保護和維持的經費都少得可憐。

 

縣府環保局基於公共工程施工過程中,深受民眾的關注和檢視,以及基於公共工程更應做民間工程之表率。避免外界批評:「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且為維護桃園縣民健康與環境權益,特別以專案進行管制和稽查, 4月份即針對桃園縣內五大公共營建工程管制專區,列管32處營建工地,擴大執行巡查和稽查作業。稽查人員進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檢核時,都先予勸導和限期改善,屢勸不聽即予告發。

 

環保局指出,桃園縣將於103年底升格為直轄市,為提供民眾更好的公共建設發展,境內陸續執行多項重大工程,也造成懸浮微粒污染,如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工程、桃園中路地區區段徵收工程、桃園縣第三十四期經國市地重劃工程、臺北機場遷建建設計畫-富岡基地暨臺鐵捷運化後續計畫、大溪中庄調整池工程計畫等。申報工程面積約386.64公頃,這五大營建公共工程管制專區,列管32處營建工程,開發內容包含公共設施、基礎建設、景觀設施、引水、疏濬等工程。

 

環保局4月份告發的10件次營建工地中,違反的環保法規大都為:周界圍籬、物料堆置未覆蓋、車行路徑及裸露地未鋪設防制設施、工地出入口洗車設施未有效使用,產生揚塵並導致空氣污染。遭告發的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中庄調整池工地(5件次)、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機場捷運A7站(3件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2件次)。

 

其中,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工程第二至四標等3處工地因未能在改善期限內完成改善,環保局依法按日連罰,裁罰金額560,000元,若仍未完成改善,環保局依法得令其停工。

 

環保局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輔導營建工程落實空氣污染防制設施,針對營建工程業者未能符合管理辦法,環保局會先予輔導,而輔導後仍未改善,即依空污法告發處罰。 環保局籲請所有關心環境民眾,多加利用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及縣府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3354943,共同打擊污染犯罪,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

 

圖說:公共工程工區車輛行走,產生揚塵並導致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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