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通報,蘆竹鄉八德二路遭非法棄置一批污泥及廢液,稽查人員不敢輕忽,立即趕赴現場;發現存放大批桶裝不明強酸廢液,並發現其中有一個廢液桶出現裂縫,當下回報並啟動緊急應變機制,由環保局事廢科長羅文林擔任現場指揮官,展開跨科室橫向聯繫,與業務單位主管及稽查人員趕赴現場。

 

環保局緊急通報環保署毒災應變隊派員攜帶裝備支援處理,漏夜處理至19日清晨,才化解對週邊環境之危害,因全案屬重大環境污染案件,環保局決定將相關人員移送法辦,並追查廢液來源,依法嚴懲。

 

環保局指出,毒災應變隊接獲通報後,出動台北隊與新竹隊共三部專業應變車輛前來協助處理,因不清楚廢液性質,台北應變隊帶隊官于飛文小隊長要求所有應變人員均要穿著A級防護衣方可接近處理,經確認廢液pH約為1到2之間,屬於強酸,並用FTIR(傅立葉轉換紅外線光譜分析儀),分析酸液內含成分,由於廢液裡面還有數種有機物,屬於混合酸液且酸度極強,現場仍小心進行止漏工作,環保局也擔心原有桶槽止漏後會有再次爆裂危機,緊急連絡縣內有害廢棄物清除業者協助進行移桶作業。

 

由於整個應變、止漏與移桶作業均需穿著A級防護衣進行處理,且須背負空氣鋼瓶,應變人員本身行動力受限,處置直到深夜12點半才順利將破桶中的酸液抽至新桶槽。為了避免滲漏的廢液污染赤塗崎溪,於地面鋪設吸液綿,並請消防局調來消防砂吸附殘液,環保局人員再次檢驗溪水確認pH值為6.8仍屬中性,研判尚未受廢液污染。凌晨兩點直到確定滲漏處安全無虞後才收隊,該批廢液環保局近日也將調派業者先行移除。

 

 

地主表示,該址由洪姓男子承租,說要做水泥製品加工,卻運來一堆事業廢棄物丟棄。洪姓男子抵達後,辯稱廢棄物是受託處理,不了解狀況。但環保局認定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卻違規收受廢棄物,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已將洪姓男子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要求現場需以帆布覆蓋,避免污染環境。

 

環保局強調,不肖業者為節省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不惜泯滅良心隨便丟棄廢棄物,卻不知污染環境後的復原工作要耗費公務單位多少人力與社會成本,本案雖然犯罪事實地檢署已著手偵辦,環保局也會將此次應變處理情形再函報地檢署納入偵辦參考並對行為人從重求刑。

 

環保局呼籲,許多地主為貪圖一時之利,將土地或廠房租予不明人士,卻換來土地廠房被堆滿廢棄物的下場,若承租人一走了之,地主將負擔龐大的廢棄物清理費用,甚至還會被檢調單位偵辦,所以環保局呼籲地主應注意承租對象,避免淪為不肖業者的幫兇。

 

 

圖說1:桃園縣府環保局在蘆竹鄉八德二路遭非法棄置一批污泥及強酸廢液。

圖說2:環保處理人員均穿著A級防護衣方可接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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