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辦理第二期農地污染改善作業,範圍涵蓋大園鄉和蘆竹市,面積約60公頃,環保局於昨日在大園國際高中及桃園縣農會各召開一場次說明會,大園鄉徐其萬議員,蘆竹鄉李訓求及許清順議員及農民地主約120人出席,對於目前進行之一期計畫進度、農地地力回復、停耕補償補助及污染源追查等相關問題提出詢問,並希望縣府能夠掌握進度,如期解除列管,且避免再遭受污染。
桃園縣府環保局辦理第二期農地污染改善作業範圍,涵蓋大園鄉五權村和埔心村,以及蘆竹市新莊、中福和新興里。第二期農地改善計畫於103年2月開始執行,目前已完成細密調查,說明會中將就分3區施工的時程和進度,向農民提出說明。這次辦理污染農地改善作業為濃度較低,可以翻轉稀釋法改善之農地,另針對污染程度較嚴重而須配合排土客土法改善的農地,環保局於103年8月向環保署爭取到1.6億補助經費,現正著手進行招標程序,可望於105年底完成15.46公頃農地的改善工作,其中包括第一期無法翻轉稀釋法進行改善的68筆10.49公頃,以及中福地區的7筆4.97公頃地。
另針對近期公告尚餘約100公頃的列管農地,將於103年底前向環保署申請第三期專案補助,期望於105年底累計完成全縣列管的1,861筆地號,面積約231公頃農地的解除列管工作,將可使3,000餘人之土地回歸使用。
環保局水保科長葉孟芬表示,針對污染農地改善計畫,縣府以非常積極的態度,爭取中央經費補助辦理。第一期改善計畫於101年12月開始執行迄今,目前已完成114筆地號,22.4公頃列管農地的污染改善工作並解除列管;103年底會全部完成總計36公頃的農地改善和解列。第二期農地改善計畫於103年2月開始執行,預訂104年底完成324筆坵塊,60公頃農地改善工作。 針對農地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後,農民生計遭受影響,環保署於公告次期作起至解除列管期間給予補償,做為對農民停耕期間之短期生活照顧。停耕補償補助原則為每年3月及9月辦理2期作業,每期每公頃補助金額為4萬5,000元。
桃園縣因列管農地較多,常導致停耕補償造冊時間過於冗長,經環保局積極向環保署反映爭取,希望簡化行政作業流程;環保署已於103年1月28日修正「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停耕補償補助原則」,以簡化民眾申請補助程序。另,第一次申請停耕補償的民眾,需至各鄉鎮市公所辦理申請。第二次以後,公所則可直接將土地未移轉之農地造冊送環保局審核,有效縮短停耕補償申請程序。此外,對於農民提出停耕補償2期作每公頃僅補償9萬元,與未列管前種植農用作物之收入不成比例,環保局則會向中央主管機關反映,請中央評估更為合理之補償機制。
縣府環保局要求領取停耕補償之地主,應定期巡田並做好田間管理,避免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情事再發生。污染控制場址及管制區於列管期間,主要管制事項包括:禁止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或拆除非因污染改善計畫需要之建築物或設施;禁止在污染管制區內種植食用農作物。若從事土壤挖除、回填、暫存、運輸或地下水抽出等工作,應檢具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報請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等。環保局曾針對在污染土地違規新建、增建建築物和設施者,裁處5筆,裁罰80萬元罰款,亦有對違規從事土壤回填者,裁處2筆,裁罰20萬元整,罰鍰金額較農業等單位之法令為重,環保局呼籲農民或地主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勿以身試法。
會中多位農民對於污染源追查情形表示關切,環保局表示,為避免整治完成後,農地再度遭受污染,環保局對於農地污染預防亦有積極作為,主要策略為:持續執行貓頭鷹稽查專案,以勤查重罰遏止不法、建置天羅地網等科學儀器,落實預警機制;輔以河川、巡守隊即時通報,加強管制,並針對事業及工業區廢水處理設施功能評鑑查核、結合環、檢、警共同查緝污染,並追討其不法利得、並研擬或增訂加嚴放流水標準。另為推動灌排分離政策,阻絕污染源及污染傳輸途徑,徹底解決污染農地問題,由桃園縣政府黃副縣長擔任召集人,召集縣府相關單位包括工商、環保、水務、農業及水利會成立「桃園縣工業搭排戶協處專案小組」,輔導協助縣內既有搭排戶改排作業。
此外,為了方便農民掌握農地污染改善期程及解除列管之整體進度與改善現況,環保局設置桃園地區污染農地改善進度之網站(網址: http://gt1.gi-tech.com.tw/TYFarmpeople/),農民只要輸入鄉鎮別、地段、地號等相關資料,即可查詢該筆地號污染改善進度,於網站中可查詢其所屬土地之改善進度,包含施工現況說明及照片,於解除列管時,亦可於該網站上查詢到解除列管之公文。或有任何農地整治及停耕補償申請的問題,可以撥打(03)3386021分機1327或1332,都有專人為你服務。
圖說1:桃園縣府環保局辦理第二期農地污染改善作業,在大園國際高中及桃園縣農會各召開一場次說明會。
圖說2: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第二期農地污染改善作業,範圍涵蓋大園鄉和蘆竹市,面積約6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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