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遷出會影響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有民眾反映,已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後,因故遷出戶籍,但實際上仍舊作為自用住宅使用,卻遭稽徵機關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實在很不合理。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土地稅法第9條:「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已明定自用住宅應以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為要件,故若戶籍遷出致無上述人員設籍於該地,自應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如因故需將戶籍遷出自用住宅時,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或已成年之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於原戶籍內,該處地價稅才可以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娛樂業者暫停營業或娛樂設備數量有變動時應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免多繳稅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娛樂業者因故停業時,應於事前填具停業申請書,詳載停業起訖日期(最多不得超過1年)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停業登記,不然有可能業者自行停業後,每月都還有應繳納稅額。

 

另外,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娛樂設備數量如有變動時,亦應辦理變更申請,經派員勘查屬實後,依實際營業情況查定核課娛樂稅。

 

 

◎未收到10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者請儘速向稅務局或監理機關補發繳納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10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還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已遺失者,請儘速向本局或監理機關補單繳納;如不能前來補單者,也可利用服務電話或本局網站(網址:http://www.tytax.gov.tw/網路櫃臺/線上申辦/使用牌照稅)申請補發稅單,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或未稅行駛公共道路被查獲處以1倍以下之罰鍰。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總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59。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2至604。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317。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30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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