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導報.jpg - 103相簿【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針對「蘆竹國民運動中心選址案」,桃園市長鄭文燦昨日受訪時表示,部分地方人士建議將蘆竹國民運動中心設址於光明河濱公園,市府團隊因應地方意見,將該場址納入評估範圍。

 

鄭文燦說,經現地會勘及召開審查會後,考慮第一、蘆竹光明公園現況已作為公園使用,且有相當的運動使用人口;第二、該地原規劃作為蘆竹分局預定地,必須經過用地變更程序,估算變更時程將比原案五福游泳池為慢;第三、該地為國有財產署所有,如需有償撥用,預計土地取得成本將高達2億4千萬元。經審慎綜合評估,市府認為此一提議並不可行,市府將按原訂計畫,將蘆竹國民運動中心設址於五福游泳池。

 

新聞處長張惇涵補充表示,「蘆竹國民運動中心」於縣府時期之規劃,將設置於前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但103年3月27日「桃園縣103年度第2次文化資產組(第一類組)審議委員會」,決議將北區兒童之家的院長宿舍同意指定為古蹟。此外,原址周遭現已開發為高密度住宅大樓,相對缺乏公共開放空間,且囿於周邊道路僅10至13 公尺,皆為生活巷道或社區出入道,其衍生增加之停車需求,將影響現有住戶交通出入品質。

 

張惇涵說,為兼顧「老樹保護」、「古蹟保存」及「民意需求」,新市府團隊評估將蘆竹國民運動中心計劃,遷址至五福游泳池基地興建續辦;而針對地方人士建議設址於光明河濱公園,市府團隊應地方意見,將該場址納入評估範圍。

 

張惇涵指出,市府已針對蘆竹國民運動中心座落於五福游泳池或光明河濱公園兩地,進行縝密評估,其中五福游泳池具有佔地較廣(土地面積0.44公頃大於光明河濱公園的土地面積0.4公頃)、土地取得成本較低廉(多為市有土地,光明河濱公園土地取得須有償撥用,用地費用高昂)、停車較方便(鄰近公1地下停車場)等優勢。

 

張惇涵提到,如要將國民運動中心設址光明河濱公園,須以有償撥用取得土地,且將涉及因變更機關用地導致公園面積縮減、蘆竹分局及南竹派出所用地短期無著落,以及有償撥用土地費用高達2億4千萬元等問題,花費時間較長,經費負擔也相對較高。

 

中心、北區兒童之家轉型文創公園,並維持 張惇涵說明,考量時程及經費,蘆竹國民運動中心設址於五福游泳池,皆較光明河濱公園具效益,市府決定蘆竹國民運動中心遷址評估案,仍維持五福游泳池原案辦理,相信未來可創造蘆竹國民運動光明河濱公園運動綠地之三贏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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