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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大溪鎮南興里永聖宮,由於被縣府劃為遊憩用地,在受理申報土地使用登記時,該廟管理人也未前往申報,結果將被遭強迫拆除,經地方人士全力呼籲維護以及縣議員陳治文爭取,昨天邀集縣府民政局及地政局人員會勘後,決定將暫緩拆除,不過,鑑於全縣與永聖宮同樣的案件達八百多件,陳治文希望能讓土地公就地合法,讓信仰持續。
據悉,位於大溪鎮南興里永昌路的永聖宮,迄今已有一百多年,日據時代迄今,廟地達二百五十坪方公尺,地目屬(祠),但因後來人口增加,次民國四十年才改為遊憩用地。
由於該迄今未能釐清土地歸屬,必須辦理地籍重整,為了讓民眾的信仰得以延續,縣府曾於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年七月一日受理民眾申報,但該廟管理人卻依法提出,導致縣府依規定必須辦理標售,預定在今年底前要標出。
消息傳出引起地方反彈,認為該廟存在許久,應該保存下來,於是四處陳情,並由陳治文在議會及縣府發聲,縣府昨天派民政局及地政局等單位人員至現場了解,初步決定先暫時標售,俟中央的單位正式解套後再處理。
陳治文並表示,像大溪鎮永聖宮同樣情況者,在桃園縣就有八百多家,她希望一併解決,以維民眾權益。
圖說:大溪鎮南興里永聖宮將被遭強迫拆除,縣議員陳治文希望能讓土地公就地合法,讓信仰持續。(記者陳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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