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列管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的廠商多達777家,是全國列管數目最多的縣市,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雖舉辦6場次宣導說明會,且呼籲縣內各毒化物運作廠商,務必遵行毒性化學物質紀錄、申報的格式及頻率辦理,仍有業者聽之藐藐,至少遭罰款6萬元。
環保局長陳世偉指出,毒性化學物質對於環境危害甚大,稍有使用不慎就會造成重大傷害。對於使用毒性化學物質之相關廠商,若不依規定申報和處理,罰則也甚重,並從6萬元起跳。環保局為了讓縣內列管廠商清楚了解毒化物運作和申報的法令規定,避免遭受罰處,荷包受損。特別在8月底起,分批辦理6個場次宣導說明會,也特別通知過去遭到處罰的業者參加,到訓率約8成半5。但是,在宣導說明會後,9月10日環保署還是勾稽到桃園縣有7家業者未按規定申報或遲報,並要求環保局依違反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管理相關規定處罰。
對此,陳世偉局長深表遺憾!因為,環保局已盡一切努力,加強宣導,也發文邀請廠商參加宣導說明會。但是被環保署勾稽處罰的廠商,有的是沒派員;或雖然派人參加宣導說明會,卻仍疏漏未申報而受罰。
環保局環衛科長羅文林表示,依現行法令規定,凡使用、運送、貯存等相關業者,每個月10日前都得申報,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不但裁罰6到30萬元罰鍰,還強制要求違法廠商參加環境教育講習;若一年之內再次違規,不但受處分的額度會累加,環保局也會考量在證件到期時,不同意展延,甚至做出撤證的處分,希望業者都能重視毒化物的運作管理。
環保局表示,一年來,桃園縣內因未依規定申報遭受處罰的廠商有已經有9家,環保局呼籲各毒化物運作業者務必在每月10日前依規定完成運作紀錄和申報,以免又再遭受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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