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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針對「大安工研食品工廠公司」旗下代工廠「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於103年1月至104年4月21日期間將逾期品、即期品或標籤破損等,重新混入新品再製工研烏醋、豆瓣味噌等11項產品。桃園市衛生局食安稽查大隊已全面動員,截自目前,該局前往查核大安工研桃園營業所、超商、販賣業者等共計66家,下架違規產品946.55公升。
衛生局局呼籲,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故廠商若有購買、加工、販售大安工研烏醋等11項違規產品或受其污染產品,應立即下架、停止販售,並向該局通報,違規產品勿持續於架上販售,若經查獲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從重處分,最高可處新台幣3百萬元罰鍰。
衛生局再次提醒,桃園市所有販售、使用違規產品之業者,請於9月13日午夜12點前下架違規產品並回傳主動通報單及切結書至衛生局,衛生局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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